目前分類:綜合論述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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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些日子,李遠哲先生在全國大學校長會議演講上,力倡大學自主,就時機而言,頗有為今年大學校長聯合要求調漲學費背書的味道。自80年代以降,在社 會運動與教育改革浪潮下,我相信,大學自主的意義與精神,已普遍為人民所認可。但是,如果所謂自主只著眼於去管制,甚至是放任式的,那將會是可怕的大學自 主。

大學的社會意義

這種大學自主,首先面臨的問題即是,商業化與企業化的啃蝕。我同許多大學校長,與部份社會人士一 樣,都認 為大學是一個需要龐大資源的教育機構,此點無可否認。然而,卻有人因此推導出如此結論:大學必須有更大的自主空間,好讓學校能夠藉由漲學費等的方式,獲得 更多資源,創造出更好的學校;也對於漲學費造成窮人讀不起大學的看法,喋喋自辯地強調,「學費貸款」與「獎助學金」的制度。

問題是,這樣單 純以學校經營為主要考量的想法,嚴重地忽略了大學的社會意義。因為大學成本過高,將成本反映在學費(售價)之上,學費必然是無節制地飆漲。最後,許多學生 繳不起學費,被迫提前進入就業市場,也因為只有高中學歷,所以勞動條件與待遇都將受嚴重剝削;另一方面,選擇申請學費貸款的部份學生,為了償清款項,必須 接下許多工作,提前負債,當起學奴。大學作為階級流動場域,終將消失。更嚴重的是,兩種學生都將大量時間花在工作上,意味著必須犧牲掉同儕間人際關係,交 男友朋友的時間,求學與做人的知識追求等等。與那些足以負擔開銷的家庭之學生來說,便形成兩種對比的階級。

因此,大學自主的基礎應有其社會 意義,而這個社會意義至少包含了階級流動與學生自我認同的建立。當然,有些人會不服氣地以「教育是個人的投資」加以反駁,或著如某經濟系教授所說的「我念 書,你們付錢」等等。其實,這些言論都將社會窄化成個人參與的過程,而不是整個社會體系。如果教育是「個人」的投資,那麼就必須追問,所有的個人都可以自 我投資嗎?他們投資的多寡平等嗎?如果不是,是受到什麼因素影響?如果一項一項追問下去,就很容易發現到,一個人並不是個人式地參與社會,而必然牽絆著其 社會角色,也就是階級、年齡、性/別、族群等。所以,若不將這些跨個人的社會結構連結起來,出現如上的論調也是可以理解的。

再者,政府若不執行教育公共化,而由其自籌財源、自負盈虧,大學勢必面對到學費(售價)不足應付成本窘境。即使犧牲教學品質與踐踏人性地巧立名目,收取各式各樣「苛捐雜稅」,或進行人事精簡,以兼任教授取代專任等,對整體大學的財源也不會有多大的改善。

所以,大學只有乞求企業家的捐款,而企業家也在租稅優惠的利誘下,對於有「效益」性的科系,挹注大量資源。然而,許多人文學科卻因此長期不受青睞,各項條件皆矮了不只一截。如此下去,大學遲早成為一種商業服務,而不是求知識之所。

大學的本身意義

我 們可以再進一步釐清,所謂大學自主究竟是屬於誰的?按照目前大學的校內組織構來看,作為絕對多數的學生幾乎難以參與政策的制定過程,就算選出所謂學生代表 也只是聊備一格而已,甚至屬於學生自治的範疇,也受校方多所掣肘。因此,公共化的第二層含意,也就是大學本身的意義,當屬於與其直接關係之所有成員們(學 生、教授、職員等),所共同參與並經民主決策所形成自主之公共機構。

在這個公共機構之中,每位成員都有相同的地位。首先,依成員比例,選舉 學生、教授、職員等的代表,組成校務會議,議決校內重大政策,作為校內最高權力機關;其二,定期選舉校長作為校務的推行者,並對校務會務負責;其三,劃出 屬於學生自治與教授自治之範圍,保障學生權利與學術研究。當然,這些只是犖犖大者,與基本思考脈絡而已。

可惜的是,就我實際參與、聽聞的狀 況來說,與上述的理想相差頗遠。學校以「土皇帝」之姿倨傲鮮腆地頤指氣使,便用「課外活動指導組」以為打手,對於異議性社團進行恐嚇、打壓、分化。如此, 學生只配大喊「校長英明」,除此之外,學生根本一點也不被重視。再者,國立大學「公法人化」的趨勢,表面上大學可以因此更加獨立,事實上政府與財團間卻是 透過設立董事會,暗通款曲、暗送秋波,彼此分贓權力與利益。

大學自主?先把具體內容講清楚吧!

【台灣立報】96-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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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邱崇偉

日前,大學校長會議才通過決議,希望大學可以有自主學費漲幅10%調漲的彈性。此舉勢必又會再次造成目前許多家庭的負擔。對於大學校長們希望調漲學費,有三點是我目前所想要切入討論的,即是:學費調漲的思考?大學學費與「大學自主」關係為何?教育應該是個人的投資?

◎學費調漲的思考?

在目前對於支持學費調漲的理由不外乎是調漲學費可以提升教育品質,然而其中的關係其實並非如此單純。提高了學費,對學校在經費擴充上當然是一大來源,但其實目前之所以缺乏經費,應是教育部對大學的補助日趨減少,學校為填補此缺口才選擇從較容易下手的學生一方調漲學費,因為大學無法選擇調漲政府對大學的補助。所以調漲學費到底是真的提升了教學品質,或只是維持現狀?實是令人懷疑。

而且調漲了學費真的有助教育品質的提升嗎?六年來台灣有80%的家庭收支是負成長,受僱員工薪資的調漲扣除了物價的提升後僅有0.32%,幾近停滯。(資料來源引自經濟日報,2006/12/07,轉引自苦勞網)依目前台灣的情況,大學學生們恐怕不是選擇就學貸款就是選擇打工。選擇就學貸款者,依目前就業的不穩定,在日後畢業相信不僅無法因為讀了大學而翻身,相反的是一出社會就欠了一屁股債,成家立業等計畫更是往後挪了數年。而打工者不僅可能忙於工作而無法兼顧學業,導致打工的薪資付了學費而所剩無幾,但又沒有扎實地學到什麼學問,徒然浪費時間。這樣的情況只是「提升了教學品質卻犧牲了學習品質」,豈能稱為「提升教育品質」?

更有人言,開放大學學費調漲能夠促進台灣產生「全世界第二個哈佛」,且漲太多學費的大學就會循市場機制而遭到淘汰。然而美國哈佛大學的出現是有其傳統與社會條件的,光就美國公立大學與私立大學的比例、美國升學制度、美國經濟結構等而言,與台灣實是不同。美國選擇公私立大學的情況是如果讀不起私立大學尚有便宜的公立大學可讀,且入學方式也與台灣不同,若單從調漲學費的方式就能造就第二個哈佛,實在是無知之見。而在台灣是考差了才會「不得以」進入了私立學校,這樣非自願性的進入私立學校,在台灣對大學教育依舊注重的情形下如何淘汰太貴的大學?更何況,這次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不就是一次最好的「聯手壟斷漲學費」的會議嗎?這樣同步支持調漲學費的情況下,又怎會出現某一家大學特別貴?應該是會出現每一家大學都很貴的情形。

況且以10%作為調漲的界線,如果每次都是以10%做調漲,所漲學費定會相當驚人。屆時,大學教育恐怕只會成為貧富差距下的一種反映,形成「貴族教育」,此情況將使人民的受教權建立在一個不公正的基礎上,並視教育為商品,功利的精神取代了公平正義的精神,將是大開歷史之倒車。

◎大學學費與「大學自主」關係為何?

在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中一再提議大學應該擁有學費漲幅10%的自主性,然而「大學自主」是真的自主嗎?其實從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中就可以看出其「大學自主」的真面目,即是由無法反應全校心意的校長與會,自作主張地作出與全國師生家長所期待的結果相違的決議。

其實從校內許多事都是屬於「由上而下」的方式決定許多事即可見大學在「大學自主」的程度都有待加強。當學校有重大議題要決定時,佔學校最多人且同時是形成學校主體的「學生」卻是在決議時最不具影響力的人,而校方不論學生反對或同意,最後的結果幾乎都變成由校方意願等於決議結果的情況。學生成了裝飾「校園民主」與「大學自主」的物品。在此種徒具形式而無實質效用的「假大學自主」實是難以大喊學費要由大學決定。倒不如稱為「校方高層自主」還來得貼切。

若是真的要以「大學自主」的方式決定學費議題的話,首先就該把全校教師、學生與學生家長當作具有決議影響力的一份子,尊重師生與家長的意見。在決議時也可左右學校最終之決定,並形成大多數的共識,方是大學自主的落實。

◎教育應該是個人的投資?

在台灣仍有許多人將大學教育視為提升個人在社會的身價、謀職的條件與地位的象徵,而以為大學教育的費用理當由個人承受。即使面對到大學學費的調漲,也可能視為個人的事,有「付不起就別念」、「付不起是你家的事」等心態,卻忽視了大學教育真正的影響。

從個人的觀點出發,或許真的會有「讀大學就是一種未來是幸福的投資」的感覺。但是日後出了社會,大部分成為受雇者的情況而言,替資本家服務,繳稅給政府,其實受惠的不再是侷限於個人,影響的是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與社會的運作。就這樣的角度看來,大學教育不該是個人的投資,而應該是整體社會的投資才對。受過大學教育後,不僅對於社會在經濟上有相當的影響,對於政治上、文化上都有相當影響,並更能提升社會的進步。若以此角度來看現在調漲學費的情況更會覺得匪夷所思,國家一方面需要更好的人民與人才,一方面卻又要人民自己掏腰包,宛如李敖在談我國軍購的論點時所說的一個比喻,「看門狗幫忙看門,連骨頭都還要自己買」,而現在骨頭還變得更貴了!

若是真要談教育投資,那也應該是國家政府與資本家所要負起的責任。在現在台灣的情況卻非如此,資本家可以用盡各種新法規逃避高額的稅金,並掏空公司隨時一走了之,自己辛苦花了大把錢培養的才能所幫資本家賺的錢卻任意讓資本家偷走,屆時由政府拿出人民的血汗錢補漏洞、花社會成本打跨國官司與逮捕犯人,這樣對嗎?如果政府能維持公平,切實實施高額累進稅制度,賺了大把鈔票的資本家更要被課與更高額的稅金以用於教育經費上,保障人民在大學教育的受教權不受影響。

所以,就以上所談的三點,我強烈質疑學費調漲的理由且反對高學費的現在進行式。我認為高學費是既非宏觀、亦非合理、更不是客觀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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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愛心輔仁的仁政 我們的回應與質疑
93.6.15
YA~~期末考結束,暑假開始!我們打包行李返回家鄉嚕……
 
93.6.25
校方召開「學雜費收費標準會議」,會中決議93學年學費調漲5﹪。
會中校方與學生代表合計僅33人,日夜間部兩萬多名學生被矇在鼓底。
94.3-5月
學聯會欲與黑水溝合辦「93學年學費調漲說明會」,但此提案卻遭校方約談與杯葛而胎死腹中。5月曾致電輔大校方詢問94學費調漲與否,遭到電話層層轉接與互踢皮球。
據校方說法是「漲學費是去年的事了,勿冷飯重炒!」
94.5.31
展開「反學費自由化、支持學費不漲」連署活動,提出希望今年不漲學費等訴求,獲得廣大學生熱情支持與回應。但卻遭校方以行政程序不符,要求立即撤攤。
從5.31-6.7這段期間,愛心輔仁的表現為:
1. 校方對學生思想檢查、箝制言論自由。難道學生連「反漲學費的願望」都不能表達嗎?
2. 校方沒收文宣,白色恐怖死灰復燃。
3. 校長與三長公關室漠視上千校園學生反高學費、反學費自由化的心聲。(猜測校方的潛台詞:不!我們其實很關心「學生希望不漲」,所以才要強力打壓……)
94.6.1
黑水溝社暫時撤攤,當日下午與課外活動組召開協商會議。會中校方承認不僅對程序,也對連署內容有意見。
94.6.2-3
遭到行政杯葛,黑水溝成員以輔大學生名義繼續擺攤連署,但不斷遭到課指組與教官騷擾要求撤離,並威脅以校規處分。
94.6.7
課外活動組組長到小巴黎攤位上沒收連署相關文宣!後來學生到辦公室要求索回,課外組組長卻要簽名才能領回,而簽名者將依校規處分。
94.6.9
輔大召開校務會議。黑水溝社於中午至會場陳情,要求校方連署「反學費自由化、凍結學費調漲、要校園民主」等六大訴求,但會場校方派出的公關代表卻敷衍以對。
95.6.16
期末考結束,又一個快樂的暑假開始!
 
95.6.21
am10:00 召開第一次學雜費審議會議,並於會中決議下午5:00召開公聽會。
pm 5:00 調漲公聽會學生代表僅43人左右。
1. 學雜費審查會議與公聽會,日夜間部兩萬多名學生再度被矇在鼓底。
95.6.23
召開第二次學雜費審查會議,決議95學年度學雜費調漲2%。
校方故技重施,繼93年後又展現了霸王硬上弓,偷漲學費的大家長「民主風範」。
95.6.29
輔大董事會否決校方調漲決議。
 
校方偷漲學費吃相難看,董事會當然否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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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建寰(輔大歷史系學生)
 
今年6月29號,黑水溝社前往輔大行政大樓抗議惡意調漲學費,我們為何而反?
 
對反高學費的一些質疑

有人或許想問,學生使用校園資源,基於「使用者付費」及「成本原則」不是很合理嗎?事實上,依照目前勞動力養成的方式看來,大部分的大學生將來會成為企業勞動的提供者。如果使用者付費的說法成立,那麼在整個勞動過程,獲利最大的企業不也該使用者付費?再說,使用者付費的說法,也可能導致學生負擔負起昂貴的「使用費」。例如,理工學院的學生作實驗需使用到昂貴的器材,若採取使用者付費,恐怕多數學生是無法負擔的。
 
相較起外國大學的學費,台灣不是已經很便宜了嗎?別被選擇性的訊息給騙了,因為,美國的公立大學可以容納下多數的高中畢業生,類似哈佛等昂貴的私立大學,你是不一定要去念的。反而,台灣是私立大學佔了大多數,且多數學校品質低劣,兩者的狀況是不同的。
 
好吧,就算學費真的過高,不是還有學費貸款嗎?然而,學費貸款只能暫時性解決問題,等到妳畢業之後就必須連本帶利地吐出來,使一個剛出社會的大學生,就得背上一屁股債。事實上,這樣的一種學貸措施,也只是提供了金融業者,變相地牟利(賺取利息)而已。
 
商品化的大學教育

隨著政治解嚴,在經濟上喊出「自由化」與「市場化」的口號,反應到大學教育之上,便成了削減教育補助,各校自籌經費、自負盈虧的合理化依據。然而,此種「自由化」的結果,卻使得大學變成了一間間學店,為了符合成本,甚至是賺取利潤,不惜犧牲掉教育品質與背後的教育目的。
 
商品化下的大學教育,學校開始巧立名目加收各種費用,例如,游泳費、語言實習費、電腦網路使用費、借書逾期罰金、甚至租用場地或使用設備也開始收費了。而商品化不僅提升不了學習品質,反而致使品質下降,因為「商品」首重成本,例如,學生開始必須擠在一間小小的教室裡上課;研究生成了廉價打工族;減少專任教授的聘用,以致某些系面對開課不足的窘境,而剩下的教授則需負擔大量課程,甚至還得兼職行政工作。最後商品化使得教育理念也喪失殆盡,開始辦起「產學合作」,大學淪落成企業的產品研發部;體育館開始組用給各種公司,辦起一場場的商業性活動。這是我們要的大學嗎?怎麼離研究與教學越來越遠了呢?
 
邁向公共化的大學教育

因此,我們認為,政府應成立足夠且品質好的公立大學,以滿足大多數學生的需求。只是,公共化不等於國家化,這種由求政府負擔經費的訴求,並非要求國家重新介入管制,而是學生、教授與家長共治。並且,公共化是一種較自由化更去管制的訴求,公共意味著存在目的不是為了營利,而是為了每種人群或個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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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建寰(輔仁大學歷史系學生)

去年的七月五號,不少學生團體至教育部前的人行道上,抗議教育部核准部分大學調漲學費。整個活動過程中,是以理性與和平之方式表達訴求,倒是警方對如此冗長且「不知好歹」的學生失去耐性,拿起大聲公,舉起狀似招魂的警告幡牌,宣告這群學生違反集會遊行法。事後,政大碩士生林柏儀因此遭到起訴,且於四月十二號開庭審理。當天,我至現場旁聽,我不僅在思考集遊法的善惡問題,也反省了我對社會運動的基本態度。

遊行的內在自由

你們一定想問,究竟是我們這群學生天性頑劣,該對主事者略以懲戒;抑或集會遊行法本身出了紕漏,反而是那些不當行使公權力者的過失?集會遊行法本作「動員戡亂時間集會遊行法」,為戒嚴體制下的需要而訂定之。惟將兩法相比較之下的結果,除刪除原第一條「動員戡亂時期為保障人民集會、遊行之自由,維持社會秩序,特制訂本法」之「動員戡亂時期」外,其他大都原文保留,實質內容相去不遠,使人不免懷疑其借殼上市之心態。

曾有學者指出:「一般人論集會自由,大多侷限於外部自由,事實上,憲法所保障之集會自由範圍,亦包括內在的集會自由,及毫無恐懼的遂行基本權利之決定自由。易言之,基本權利能力人不能因為要行使其權利,而成為國家監視及可能不利處分之對象,因而有所恐懼,集會自由正賴子內涵而生生不息。」(李震山(1992)。我國集會遊行法之研究。p.30-31)

如是觀之,集會遊行法當中的諸多限制,恐有使人民無法「毫無恐懼的遂行基本權利」之嫌。首先,在事前許可制度上,無疑使國家具有事前審查言論的權力,而使人民在國家監視之下;第二點,總統府與五院乃中央樞要機關,無論政策之決議與執行,或預算編列與審查,皆由其所執事,不但不該限制集會遊行,反倒是最該集會遊行之地;第三點,集遊法開放體育競賽、宗教、民俗等活動不需申請許可,依憲法的精神而言,言論自由為全體人民所共有,有學者稱之為「街頭平等使用原則」,根本不該有如此差別待遇;第四點,多數人民無法以出版,或新聞媒體的形式表達言論,故集會遊行亦有「窮人出版品」(poormansprintingpress)之稱,使人民透過最直接的方式表達言論,理應也受憲法保障。再說,有實際參與過「集會遊行」的朋友便知,警方大都在現場手持長棍與盾牌作恐嚇之勢,托保衛現場秩序之名,而隨時作「關門放狗」之計,基本權利荼毒至此,嗚呼哀哉!

社運的知識論

當天開庭到尾聲的時候,檢察官終於忍不住詢問柏儀:你到底為了什麼而想這樣作?這對你有好處嗎?也許這對你們而言很重要,但是,這麼多位同學,不顧自己的功課來旁聽,值得嗎?在這位檢察官看起來,讀書和追求社會正義是兩回事,至少也該是讀書在第一順位。我在想,這絕對是一項重要且基本的提問。

記得金剛經上說:「一切有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什麼意思呢?前些日子看了一部德語片《帝國大審判》,片中的女主角蘇菲被逮捕後,也是被蓋世太保詢問與柏儀類似的問題,而蘇菲回答他「良心」,良心可能就是蘇菲所認知到的無為法。在我看來,不論是讀書或參與社會運動,這都是金剛經所謂「有為法」,即它們本身不是目的,而只是「無為法」下所幻化的「虛妄」。對我而言,求真才是這一切的根本價值,亦即無為法是有恆不變的。因為求真,所以到學校求知;因為求真,所以無法看著大學漫長學費;因為求真,所以不能夠接受集遊惡法。也就是說,讀書與社會運動非但不是前後的次序關係,反而是交互的辯證關係。求真值得嗎?求真有好處嗎?這樣以利益相衡的問題,實在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假使,去學校說是為了求知,但在社會上發生問題,卻自以為學生該先讀好書,便是掉入「夢幻泡影」的假象之中。江宜樺教授曾在〈中學教育與知識異化〉一文中指出:「我們的中學教育不也正是一個使知識不斷異化的過程嗎?在六年折磨生命的『教育』之後,還有多少人會相信知識探索原本是人類本質的一部分?還有多少人不會痛恨這個『異於己且敵對於己』的知識?」。這樣的人生不免過於悲慘,不僅活在虛幻,且與自我本質異化了。

【台灣立報】95-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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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建寰(輔仁大學歷史系學生)

幾個禮拜前,輔大黑水溝社員聚集於輔大「真善美聖」廣場,在一番宣講之後,旋即前往行政大樓抗議校方「惡意」調漲學費。此次活動中,最大感觸尚非輔大惡意調漲學費的手段。反而是,網路上對抗議行動的質疑,讓我不得不提筆澄清,會有這次的抗議行動,根本肇因於輔大的惡劣手段,不該把抗議冠上暴力與不理性的標籤。

輔大「惡意」調漲學費

為什麼會說校方「惡意」調漲學費呢?事實上,輔大在95年6月21日當天連續召開收費標準會議與公聽會。問題是,輔大學生早在6月17日便開始放暑假,事前會議消息也完全未見於學校網站;更不可思議的是,公聽會居然緊接於「學雜費收費標準會議」之後,除了對當天的學生代表疲勞轟炸之外,也完全剝奪學生代表討論與思考的「準備期」。事後,校方在倍感壓力之下,才說出「基於愛護同學」所以不漲學費了。這種令人作嘔的偽善態度,實在過於惡劣且笨拙。

抗議是暴力與不理性嗎?

在黑水溝社的抗議之後,輔大新聞網上引起不少的討論與爭執。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言論之中,「體制內」被理解為理性、有助於解決問題,且是正常的管道;反之「體制外」則是暴力、模糊焦點與一波波無止境的抗議行動。例如,輔大新聞網上的某A說,「用暴力表達的東西算哪門子正義」;某B則說,「只是體制外的抗爭,真的有用嗎?還是只會模糊焦點,甚至自毀聲譽呢?」;甚至輔大校長黎建球也在說明信中說,「謾罵及抗爭雖可以得到一時情緒的發洩,究竟無解決問題」。

事實上,許多社運團體會選擇採用抗議的手段,大多數是出自於,那些被上位者所認可的管道,根本無法解決訴求者的需求,也無法取得應有的尊重與尊嚴。以這次黑水溝的抗議而言,若不是學校事前使用惡劣手段,意圖讓調漲學費案強行通過,黑水溝恐怕也不會和學校對著幹;況且,抗議是憲法所保障的「集會及結社自由」與「言論自由」,人民有權於權利受侵害時行使之,與暴力和不理性沒有絕對關係。

那麼,「抗議」或「社會運動」被汙名化的因素是什麼?當整個社會被國家、財團與菁英等優勢團體所掌控,大多數人民與弱勢者,在上位者所建立的社會秩序與文化價值中,被當成印鈔機,任其予取予求時。社會運動的基本構想便在於,人民能不能從權力不對等的關係中解放?藉權力改變促使資源分配合理化,繼而在社會、文化與經濟等各層面,改變以往由少數寡頭所壟斷的情形。

這樣說起來,抗議之所以在網路上被汙名化的原因,已經浮上檯面上了。當暴力與不理性加諸在抗議上時,是以符合上位者的標準去檢視。因為,種種抗議行為,往往衝撞了既有的權力關係與運作模式,進而分享了上位者的權力與削弱其權威。在權柄漸失的恐懼下,上位者最常使用的手段之一,就是把體制外的抗議行為貼上標籤。當輔大新聞網上,掀起一陣以「暴力」與「不理性」的批評時,我們為什麼必須接受這樣的標準?為什麼急著掉進校方所設下的陷阱?站在輔大校方的立場,當往後調漲學費或校務運作時,若想到可能會有更多學生,因此抗議行動而啟發,也開始採取高標準來監督他們,校方能不急得跳腳嗎?在這樣的擔憂之下,那些帶有不滿或鼓舞學生挑戰的言詞,自然很容易被有權力的上位者加諸暴力與不理性的負面形象。

【台灣立報】95-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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