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邱崇偉

日前,大學校長會議才通過決議,希望大學可以有自主學費漲幅10%調漲的彈性。此舉勢必又會再次造成目前許多家庭的負擔。對於大學校長們希望調漲學費,有三點是我目前所想要切入討論的,即是:學費調漲的思考?大學學費與「大學自主」關係為何?教育應該是個人的投資?

◎學費調漲的思考?

在目前對於支持學費調漲的理由不外乎是調漲學費可以提升教育品質,然而其中的關係其實並非如此單純。提高了學費,對學校在經費擴充上當然是一大來源,但其實目前之所以缺乏經費,應是教育部對大學的補助日趨減少,學校為填補此缺口才選擇從較容易下手的學生一方調漲學費,因為大學無法選擇調漲政府對大學的補助。所以調漲學費到底是真的提升了教學品質,或只是維持現狀?實是令人懷疑。

而且調漲了學費真的有助教育品質的提升嗎?六年來台灣有80%的家庭收支是負成長,受僱員工薪資的調漲扣除了物價的提升後僅有0.32%,幾近停滯。(資料來源引自經濟日報,2006/12/07,轉引自苦勞網)依目前台灣的情況,大學學生們恐怕不是選擇就學貸款就是選擇打工。選擇就學貸款者,依目前就業的不穩定,在日後畢業相信不僅無法因為讀了大學而翻身,相反的是一出社會就欠了一屁股債,成家立業等計畫更是往後挪了數年。而打工者不僅可能忙於工作而無法兼顧學業,導致打工的薪資付了學費而所剩無幾,但又沒有扎實地學到什麼學問,徒然浪費時間。這樣的情況只是「提升了教學品質卻犧牲了學習品質」,豈能稱為「提升教育品質」?

更有人言,開放大學學費調漲能夠促進台灣產生「全世界第二個哈佛」,且漲太多學費的大學就會循市場機制而遭到淘汰。然而美國哈佛大學的出現是有其傳統與社會條件的,光就美國公立大學與私立大學的比例、美國升學制度、美國經濟結構等而言,與台灣實是不同。美國選擇公私立大學的情況是如果讀不起私立大學尚有便宜的公立大學可讀,且入學方式也與台灣不同,若單從調漲學費的方式就能造就第二個哈佛,實在是無知之見。而在台灣是考差了才會「不得以」進入了私立學校,這樣非自願性的進入私立學校,在台灣對大學教育依舊注重的情形下如何淘汰太貴的大學?更何況,這次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不就是一次最好的「聯手壟斷漲學費」的會議嗎?這樣同步支持調漲學費的情況下,又怎會出現某一家大學特別貴?應該是會出現每一家大學都很貴的情形。

況且以10%作為調漲的界線,如果每次都是以10%做調漲,所漲學費定會相當驚人。屆時,大學教育恐怕只會成為貧富差距下的一種反映,形成「貴族教育」,此情況將使人民的受教權建立在一個不公正的基礎上,並視教育為商品,功利的精神取代了公平正義的精神,將是大開歷史之倒車。

◎大學學費與「大學自主」關係為何?

在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中一再提議大學應該擁有學費漲幅10%的自主性,然而「大學自主」是真的自主嗎?其實從全國大學校長會議中就可以看出其「大學自主」的真面目,即是由無法反應全校心意的校長與會,自作主張地作出與全國師生家長所期待的結果相違的決議。

其實從校內許多事都是屬於「由上而下」的方式決定許多事即可見大學在「大學自主」的程度都有待加強。當學校有重大議題要決定時,佔學校最多人且同時是形成學校主體的「學生」卻是在決議時最不具影響力的人,而校方不論學生反對或同意,最後的結果幾乎都變成由校方意願等於決議結果的情況。學生成了裝飾「校園民主」與「大學自主」的物品。在此種徒具形式而無實質效用的「假大學自主」實是難以大喊學費要由大學決定。倒不如稱為「校方高層自主」還來得貼切。

若是真的要以「大學自主」的方式決定學費議題的話,首先就該把全校教師、學生與學生家長當作具有決議影響力的一份子,尊重師生與家長的意見。在決議時也可左右學校最終之決定,並形成大多數的共識,方是大學自主的落實。

◎教育應該是個人的投資?

在台灣仍有許多人將大學教育視為提升個人在社會的身價、謀職的條件與地位的象徵,而以為大學教育的費用理當由個人承受。即使面對到大學學費的調漲,也可能視為個人的事,有「付不起就別念」、「付不起是你家的事」等心態,卻忽視了大學教育真正的影響。

從個人的觀點出發,或許真的會有「讀大學就是一種未來是幸福的投資」的感覺。但是日後出了社會,大部分成為受雇者的情況而言,替資本家服務,繳稅給政府,其實受惠的不再是侷限於個人,影響的是整個國家的經濟發展與社會的運作。就這樣的角度看來,大學教育不該是個人的投資,而應該是整體社會的投資才對。受過大學教育後,不僅對於社會在經濟上有相當的影響,對於政治上、文化上都有相當影響,並更能提升社會的進步。若以此角度來看現在調漲學費的情況更會覺得匪夷所思,國家一方面需要更好的人民與人才,一方面卻又要人民自己掏腰包,宛如李敖在談我國軍購的論點時所說的一個比喻,「看門狗幫忙看門,連骨頭都還要自己買」,而現在骨頭還變得更貴了!

若是真要談教育投資,那也應該是國家政府與資本家所要負起的責任。在現在台灣的情況卻非如此,資本家可以用盡各種新法規逃避高額的稅金,並掏空公司隨時一走了之,自己辛苦花了大把錢培養的才能所幫資本家賺的錢卻任意讓資本家偷走,屆時由政府拿出人民的血汗錢補漏洞、花社會成本打跨國官司與逮捕犯人,這樣對嗎?如果政府能維持公平,切實實施高額累進稅制度,賺了大把鈔票的資本家更要被課與更高額的稅金以用於教育經費上,保障人民在大學教育的受教權不受影響。

所以,就以上所談的三點,我強烈質疑學費調漲的理由且反對高學費的現在進行式。我認為高學費是既非宏觀、亦非合理、更不是客觀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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