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稿日期:20080328

    針對輔仁大學公共事務室,於27日對「棒壘球場先興建後拆除」所作之兩點回應,本社茲聲明如下:
1.  校方以校務會務「與會學生代表未表達異議」,質疑本次連署活動的正當性,這是極為荒謬的。學生代表是由學生,賦予其「代表」表達意見與參與重要會議的人,也就是全體學生仍是最高權力來源。學生代表無異議,不表示學生沒有異議。

    況且,本社連署活動進行至第二天,參與連署人數已逾七百人,並至少有七個系學會參與連署。持續舉辦下去,參與人數絕對可突破千人,難道這樣龐大的學生意見不能表達嗎?

2.  校方公佈其配套措施為:「(1)不能影響學生上課;(2)在學校周邊有好的運動設施之場地,和地方政府作好使用之協調,以保障學生上課權益。」意思即是,校方意以租用校外場地解決問題。

    校方這並未回答「棒壘球場先興建後拆除」的訴求,甚至只說不影響上課。但是除了不影響上課,平常想打球的學生,該去哪裡?各系系壘該在何處練球?輔大如此的棒球名校,為何沒有屬於自己的場地?另外,根據公關室主任在《台灣立報》上的說法,(http://www.lihpao.com/news/in_p1.php?art_id=19430),將來使用校外場地可能需要付費,到底學生權利何在?顯見,所謂租用場地,只是一種使學生權利受損的「破套措施」,而非雙贏。

3.  這次若非多數學生群起關心棒壘球場,促使校方回應,學生恐怕不知何時才知「棒壘球場將成歷史」!我們對校方關起門來自己討論的風格,提出抗議,學生的事情,應由學生自己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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